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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洞宫山人 于 2017-4-19 21:38 编辑
斜滩镇快速处置一起村民闹访事件
4月18日上午9时许,渡船头村“1.26”案件被害人卢某家属十多人到镇政府上访要求从严处理凶手,并要求解决赔偿事宜。期间,部分被害人亲属欲在政府门口拉横幅,镇派出所民警、政府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依法依规上前阻止,要求其拆除横幅不得影响镇政府相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经劝导被害人家属承认行为过激,于10时许自行将横幅拆除,并主动承认错误。鉴于,当事人主动认错,公安机关暂未给予行政处罚。
2017年1月26日,发生在渡船头村,因索要新居建设工程欠款未果而发生斗殴致一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于事发当日即被县公安机关依法刑拘,目前案件正依法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鉴于,该起刑事案件案情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家属应保持理情和克制,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实施、去运作,一旦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要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权。党和国家机关受法律保护,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将依法受到惩处。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闹求解决、以闹去维权的方式,表现出当事人不懂法、不守法,如果触犯了法律底线,将使自己身陷囹圄。镇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一贯坚持依照法律程序和范畴来接待群众来访并给予满意答复。斜滩是我家,发展靠大家。斜滩发展好,大家才更好。希望广大网友、民众能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人人争当知法守法公民,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当前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网络清朗空间。
斜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