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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成果巩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三集中六清楚”要求,我镇持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共同守护我们的幸福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房屋内外和庭院的垃圾、废弃物、杂草、污水污泥;养成污水入沟、垃圾入桶、常扫庭院的良好习惯;及时清除油腻污渍,做到明窗净几;加强户厕清扫,经常通风换气,不堆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二、清理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提倡修筑有乡村特色的篱笆式简约围墙;主动拆除侵路、占道、压渠的乱搭乱建,自觉拆除主路两侧前坪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指示牌;前庭后院因地制宜打造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营造庭院景观,实现“绿化、美化、经济化”庭院。 三、整治停放秩序,净化视觉空间。农机具等居家物件集中整治、分类归整,做到电线不乱拉、衣物不乱晾、柴草不乱堆、器具不乱摆、车辆不乱停;门前、墙面不乱挂乱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保证通道畅通、院房整洁。 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请广大群众自行对照整改清理,逾期未整改清理到位的,我镇将依照相关文件精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动。对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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