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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城管派出所里打人是在打法律的耳光

热度 2已有 1709 次阅读2010-7-29 11:17

城管人员派出所内打断小贩肋骨的事件后,青山区城管局3名负责人专程赶到楚天都市报称,该局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见7月25日《荆楚网》)

  城管打人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次城管打人事件之所以影响极其恶劣,就在于当事冲突双方,城管与小贩已经被带到派出所里解决问题。而城管对小贩施暴的地方,就是在象征着国家法律尊严的派出所。在本来应该保护小贩人身安全的地方,在本来应该保护小贩人身安全的执法者的眼皮子底下,却发生了小贩被打伤肋骨的严重恶性事件。

  城管人员如此目无法律,就在于以往的违法惯性使然。长期以来城管打伤小贩的恶性事件常有,而城管人员因为打伤小贩,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鲜见。城管打人成了“不打白不打,打了也白打”的“明规则”。城管人员打完人后,只需对被打伤的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就可以免除法律上的责任追究。法律责任追究可以用金钱来收买,执法部门对于城管打人的现象见怪不怪,无形中就增添了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任意使用暴力的底气。

  城管打人成了城管部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也就为城管部门竭力用好这种“特权”,充分发挥这种“特权”的潜力奠定了基础。执法部门对于城管打人的法律追究网开一面,城管则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加有恃无恐的使用暴力手段执法,用以回报执法部门的“知遇之恩”。 执法部门对于城管部门打人现象,刻意宽容的不作为手段,才是造成城管部门无法无天的根源。

  城管在派出所里打人的恶性事件,这些拳脚不仅打在了小贩的身上,而且也打在了不作为的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脸上,也打在了法律的脸上。当打人成为某些部门的“特权”时,老百姓就没有安全感,社会就没有和谐与稳定可言。城管打在执法部门脸上的耳光,应该让执法者更加清醒,应该让执法者认真反思。执法者对于城管打人现象的长期包庇和纵容,只能让无法无天的城管更加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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