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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户外] 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二十四届钓鱼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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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2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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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钓鱼协会

闽体钓字[2011]9
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二十四届钓鱼比赛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福建省第二十三届钓鱼比赛定于12月18日在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军威兰天垂钓基地举行,凡符合《福建省第二十四届钓鱼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的参赛单位和个人,均可组队参赛。现将比赛规程发给你们,比赛执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颁布的《钓鱼竞赛规则》,请各团体会员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特此通知
福建省钓鱼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福建省第二十四届钓鱼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钓鱼协会
二、         承办单位:福建军威垂钓俱乐部
三、         比赛时间:20111218日早7:00检录,7:40开赛
四、         比赛地点: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军威兰天垂钓基地
五、         比赛项目:3.6米手竿对象鱼数量两场
                4.5米手竿混合重量鱼两场
六、 参赛办法:福建省钓鱼协会注册的会员单位均可组队参赛,每队4人(男女不限),各会员单位可组两队参加团队赛,余下人员参加个人计分赛。
七、        竞赛规则:
1、比赛一天四场,每场90分钟,分四个赛区进行。
2、参赛队员按时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统一安排顺序抽取确定的钓位号,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进入钓位。
3、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交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4、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不得两套或两套以上的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饵料、虫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饵物质,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交换饵料,严禁打窝、毁窝,禁止铅坠上挂饵打窝,否则视违规行为,赛前任何钓具严禁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钓线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待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之前参赛人员不得离开钓位,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统计鱼获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
6、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吸烟、不得乱丢赃物,用过的旧饵或是更换的饵料一律放入垃圾盒內。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需将本钓位清理干净,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违规。
7、换位时运动员听统一口令,带好各自钓具由裁判员指挥统一换位。
8、除运动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外其他人一律在比赛前5分钟退出场地。
9、按参赛项目严格选用标准手竿,一竿一线1—2枚无刺钩,规格钓法不限。线长不得超过竿长30㎝,短者不得短于竿长30㎝,钓点必须超过竿长。
10、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12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抛竿失手超过区域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八、成绩计算办法:
以四场比赛小分之和排定名次总分少者列前。积分相同查四场小分,再相同查尾数,再相同查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计分办法:   
1
、以每场运动员人数为基数,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此类推。
2、每场比赛运动员成绩相同名次积分并列,后续名次和积分按参赛运动员人数连续排列。
3、每场比赛运动员名次并列其所得分值为并列名次得分之和除以并列运动员人数。
4、          每队四名队员的总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              团体录取前六名
第一名:奖金3000   奖杯    第四名:600    奖牌
第二名:奖金2000   奖杯    第五名:500    奖牌
第三名:奖金 1000   奖杯    第六名:400    奖牌
   (二)个人录取前二十名
        第一名:奖金 8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5000元, 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2000元, 奖杯,证书
        第四名:奖金 1200元, 奖牌
        第五名:奖金1000元, 奖牌
        第六名:奖金800元,  奖牌
        第七名-第十二名:     奖金500元, 证书
        第十三名-第二十名:   奖金200元, 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比赛通知开始至20111210日之前将报名表传真至:0591-83161888
         电话联系:1、陈树清:13950313998      
聂子涵:18606020591
                    2、报名费每人150元,交通、住宿选手自行负责,赛会负责比赛当天的午餐和饮用水。
(二)              报到:
选手应于2011121715时前,到军威兰天垂钓基地报到。参加抽签,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省钓协统一选调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队赛场、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秉公裁决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正确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使用比赛成绩记录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唱收、唱记时要字迹清楚,需运动员签字方可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解决,过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十二、仲裁工作规定:
1、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2、参赛运动员如对总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內提出申诉。
    3、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4、仲裁委员会为临时机构比赛结束后即行解散。其它事项:
十三、其他事项:
1、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2、本规则解释权为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比赛判罚条例:
如有违反竞赛规则者,当场公布参赛者参赛号加罚3分,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当即离场。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福建省钓鱼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军威兰天垂钓基地行车路线:洪甘公路福州往闽侯甘蔗方向至荆溪八闽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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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20: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宁德
{:soso_e113:}哦!?
没有一个敢应战滴!{: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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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3: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宁德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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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6: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宁德
寿宁可能没有福建省钓鱼协会注册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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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20: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宁德
  报名时间都已到期,不知道朋友有没有和我们会长联系过?这里多数钓友不上网(包括会长),所以,许多钓友还不知道这次赛事。我也是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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