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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省首届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2012-11-27 13:32| 发布者: 鳌城浪子| 查看: 1143| 评论: 1|原作者: 霜打的红叶

摘要: 本报讯(周晖缪存建)3月14日,“福建省首届十佳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揭晓,宁德市基层维权尖兵、“先行赔付制”探索者王峰成为唯一的当选人。   王峰现任寿宁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兼县工商局12315台主任,至今已 ...
本报讯(周晖缪存建)3月14日,“福建省首届十佳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揭晓,宁德市基层维权尖兵、“先行赔付制”探索者王峰成为唯一的当选人。

  王峰现任寿宁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兼县工商局12315台主任,至今已在消费维权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了十六个春秋,先后调处消费纠纷案件210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多万元,在广大消费者之间赢得良好的口碑。王峰始终本着“事无大小,有诉必理;人无亲疏,有求必应”的工作准则,始终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尽责。

特别是对一些调查索赔难度大的棘手案件,王峰经常不惜占用十天半月甚至更多的时间,奔走往返各被诉单位和消费当事人之间,并积极借助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促成案件调处。

  王峰立足实际,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包括聘请驻村干部为“12315联络员”,培训“红领巾维权小卫士”,从各个领域聘请33名“维权志愿者”等。由王峰摸索并首先付诸实践运作的企业“先行赔付制”,如今已在全县家电、超市、农资、电信等行业50多家企业中广为推行,并被作为全省“诚信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由省消委会向全省消费领域推广。王峰先后获得“福建省打假先进工作者”、“全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工作者”、“中消协3·15个人荣誉奖章”等二十多项荣誉称号。

稿件来源:2006.03.15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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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沙子 2006-3-19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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