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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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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东部新区“和普 •东区壹号”规划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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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寿建〔2012〕222号 | 作者:寿宁县住建局 | 日期:2013年1月10日 | 浏览2458 次] 【大 中 小】
东部新区“和普·东区壹号”属一类商住用地,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区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充分服务于投资项目的规划建设,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对“东部新区山水湖畔住宅小区一号地块”即“和普·东区壹号”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对调整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附注: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一)个人反馈方式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一)寿宁县“东部新区山水湖畔住宅小区一号地块”即“笔架山景园”建设项目现场。
(二)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住建局版块:
index.as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
四、联系方式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593-2173301
附:寿宁县“和普·东区壹号”规划方案。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2年12月20日
寿宁县“和普·东区壹号”规划方案
东部新区“和普·东区壹号”项目是县政府重点项目,该项目用地位于东部新区山水湖畔住宅小区一号地块(具体位置如图所示)。该项目地块属一类商住用地,建设单位基本按照寿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研究审查“金马大厦”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会议纪要(〔2012〕27号)要求修改完善。
1、具体技术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303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14平方米,建筑密度63.02%;
总建筑面积367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340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71平方米,容积率11.0;
绿地面积121.8平方米,绿地率4.2%,屋面绿化面积620.8平方米,屋面绿化率20.44%;
公厕1个66.12平方米,垃圾收集间1个20平方米,设立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地面20个,地下48个,非机动车747个,主要入口2个;
建筑高度、层数:100米,33层。
2、总 平 面 图
3、鸟 瞰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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