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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第四十二章 书声直上紫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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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书声直上紫云霄

雷云凌


  在闽东民间有一句很著名的谚语:“福安好穆阳,寿宁好南阳。”南阳之好,好在地理山川,好在人文风物,更好在好(hāo)讼。世人大多不解其意,把“好(hāo)讼”误为“好(hào)讼”,以至于造成“(寿)宁人好(hào)讼”的“恶名”越传越远,也越传越久。殊不知“好”字的一音之差,差之毫厘,却谬以千里。“好(hāo)讼”是善于撰写“诉状”,“好(hào)讼”则是爱告状的意思。
  善写“诉状”而能成就“好南阳”之誉,足见南阳文化渊薮,文风鼎盛。究其原因,紫云书院在这当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紫云峰距离南阳约两三公里,峰不高,但在以丘陵地形为主的南阳,算得上是一座高峰了。该山蕴藏丰富的叶腊石矿,因叶腊石颜色红黑等杂乱交替,隐隐如紫霞焕彩而得名。紫云峰通山奇石林立,木如盆景,山泉汨汨,鸟鸣清脆,环境幽静,空气清新。伫立山顶,清风徐来,纵目四眺,视野开阔,顿使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的确是个读书的好去处,难怪古往今来的远近学子,莫不慕名而往。
  紫云峰顶有紫云寺,历史悠久,紫云书院就紧挨着寺前。这里“禅宗丛林佛教和儒家文化传承”相互融合的特色,在闽东北小有名气。
  紫云书院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宋末。坊间相传,其时,南阳人龚文局在建阳西山(武夷山)紫阳书院讲学,深受朱子理学影响,回乡后,于闲暇之余,时常游览周围名山,见村西一山奇岩怪石色多紫红,每于旭日初升之时,山中隐现紫红色晨雾,联想起在建阳紫阳书院修学的美好时光,便将此山命名为紫云峰。清道光十二(1932)年,龚若琜著《修紫云庵记》载:昔朱子游学四方,每遇禅林讲肆,诚以佛地清静,可养天机焉。余乡之西南有大山,山之峰曰紫云峰。
  明永乐元年(1403)年,南阳龚一蒲为首在紫云峰侧建“岩庵”。因此地环境清幽,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深受广大学子们青睐。学子们寄读岩庵,口啖斋素,手捧书卷,刻苦攻读之余,兼及修身养性。复因承接了朱子理学思想,学子们又给“岩庵”取了个很雅致的名字:紫云寺。
  乾隆二十七(1762)年,寿宁知县张金惠把鳌阳观音堂改建为朱熹祠,设立紫阳书院。当时在南阳紫云寺收徒课业的龚宜治受邀到紫阳书院讲学,龚宜治认为鳌阳紫阳书院的文脉传承于建阳西山(武夷山)紫阳书院的朱子理学,为了彰显文脉传承,便把其在紫云寺的讲学场所命名为“紫云书院”。
  紫云书院专属学舍建设时间应在清道光初年,龚若琜《修紫云庵记》:“道光壬午(1822)秋,余游斯地而喟然曰:此诚读书处也。遂于此肄业。(道光)四年(1824)见其规制狭隘,垣宇倾圮,心甚惜之……愤然施以田租,号集乐善者数十家而募捐之……架东西两庑,起左右两楹……结奎星阁于门首,聊籍清静之区,为后人读书之地……后之游斯门而讲学者,体余一片诚心于焉,发奋振兴,看人文蔚起,科甲禅联,安见禅宫梵室,非造士育才之所哉!如此谓之庵堂可,谓书院可,即谓之文昌宫、奎星阁,亦无不可”。
  此后,紫云书院一经创建即进入鼎盛,人文蔚起,百余年间科甲禅联,培养出了一大批举人、贡生。
  民国六年(1917),主讲紫云书院的龚之奎受命在南阳龚氏祠堂创办“寿宁东区第二国民学校”,设一二年级共2个班,并任校长,推行新式教育,紫云书院只接纳成年潜心习学和名师讲学授业。1949年,新成立的寿宁县人民政府通令取缔私塾、书院,推行公办教育,紫云书院关闭。随后的不同时期,政府在紫云书院开办扫盲夜校、农业学习班、“四类分子”学习班等;改革开放后,紫云书院成为了民间剧团、乐队,学戏排练的好地方。2017年,受强台风影响,年久失修的紫云书院主建筑“奎星阁”倒塌。


  说到紫云书院的文脉传承,应当追溯到龚文局其人。
  龚文局,字民模,春秋科监元。“春秋科”就是以“五经”中的《春秋》为考试内容来选取人才的科目;“监元”是指参加监生考试取得第一名的学子。中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国子监,犹如现代的清华、北大,进入国子监学习的学子叫“监生”,参加监生考试能够取得第一名,是相当不容易的。须知,那时的考试不分省份,全国集中一张卷统考,且招收名额极少,唐代为三百,宋代以后为一百,这还得有非常背景。唐代规定:“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宋代规定:“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明朝规定:“凡国学生员,一品至九品文武官员子孙弟侄,年一十二岁以上者充补,以一百名为额。”如果是没有背景的民间俊秀,明代还规定“年一十五岁以上,能通四书大义,愿入国学者,中书省闻奏入学,以五十名为额。”由此可见,要想取个“监生”资格,其难度真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南阳龚氏家谱记载,龚文局在宋元乱世之际,以尚书游历各地。这里的“尚书”是指“五经”中的一部,可见龚文局于《尚书》的造诣应该极为深厚。龚文局以《尚书》之长,“与天下豪杰相颉颃”,结识蔡元定,并跟他一起游历讲学多年。
  蔡元定,字季通,号称西山先生,福建建阳人,南宋著名理学家、律吕学家、堪舆学家,朱熹理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被誉为“朱门领袖”“闽学干城”,在历史上是个著名人物。能够得到蔡元定的认可并把臂同游,说明龚文局也是一个了不起的理学家,是一个有着相当成就的朱熹门徒。遗憾的是,后世的人们没有认识到他的存在、成就、影响与价值。
  怀揣着对朱熹的仰慕与敬佩,龚文局延续朱熹的脚步,四出讲学,于蔡元定被贬官后回乡,率族人修建南阳龚氏宗祠,并以宗祠为学舍,收徒授业,传播、发扬朱熹理学思想。
   
  紫云书院是古代寿宁民间教育组织,也是古代寿宁以私塾教育为主要存在形式的升级版,是寿宁社会化教育的先驱。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紫云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传承和弘扬的朱子理学思想,数百年尤其是近200年来对寿宁乃至闽东北、浙南地区的人文、教育影响深远。
  清代以前,寿宁的教育事业非常落后,除了极少数富户将子女送到外地求学或延请塾师教二三年启蒙教育以外,普通人家子女基本没有任何读书机会。明景泰六年寿宁置县时,虽然县治与县学同时设立,但明朝的县学只是作为供奉前学名仕香位和生员县试场所,未开设基础教育,教书育人功能不全。直到清朝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赵廷玑捐奉建“义学”以后,普通人家的孩子才有机会读书。乾隆二十七年(1762),知县张金惠改建创建“鳌阳书院”,延请南阳名儒龚宜治为主讲,“书院”形式的教育组织才成为官方教育的雏形。道光至同治年间(约1840-1870年),南阳拔贡龚灵翼主持“鳌阳书院”,寿宁书院式教育空前发展,人才辈出。据《南阳龚氏义房家乘》(清咸丰七年版)记载:“道光己酉科拔贡龚灵翼于鳌阳书院讲习十余载,邑中弟子生员半数出公门下”,可谓桃李芬芳。同期为南阳紫云书院主讲的举人龚若琬,因历掌过山东济南书院、泰顺罗阳书院、福安紫阳书院、寿宁鳌阳书院教席,来自福安、浙南等地区前来求学的生员络绎不绝,紫云书院声名远扬。与“鳌阳书院”一道,一公一私,共同撑起寿宁教育事业。
  紫云书院创立以后,虽然也讲授儒家《四书》《五经》,清朝后期还讲授“八股文”,但仅作为生员应试的必修学业。紫云书院真正的治学理念依然是推崇朱熹的理学思想,致力寻求治国、理政、安民的方法。授业内容是集佛、道、儒学术精华为一体的理学知识,宣扬“万物理为本”的道德伦理、人性二元、动静阴阳、自然循环等“理”之学说。因而,紫云书院培育出的人才学识领域多元,除科举之外,更多的是培养出了许多画家、地理名师、医生、书法大家、诗词楹联高手等。特别是“讼师”至今依然颇负盛名, 留下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司法诉讼经典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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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紫云书院门口左近巨石上有一摩崖石刻,内容是一首诗:
  南阳西出最高峰,触石翕然紫翠重;
  庵小不知明月上,一声钟磬白云封。
  落款是“福宁府知府李拔”。
  原来是紫云寺及紫云书院名闻遐迩,与福宁府知府李拔之间结下了一段情缘。
  李拔(1713-1776)是清代声名卓著的循吏,号峨峰,四川犍为县人,乾隆十六年进士,历任知县、同知、知府,累官至湖北荆宜施道道台。乾隆二十四年二月,任福宁知府,任内“修城垣、建桥道,筑三坝、禁停棺、劝农桑、课书院”,勤政备至,深得民心。乾隆二十五年,以“善最”旋调福州知府兼理海防,福宁百姓扶轿挽留,立碑颂德,而福州百姓又抢着要,一度流传“两地争一府”的佳话。
  乾隆二十五(1760)年夏日正午,福宁知府李拔慕名游历紫云寺,见四五童生及先生都趴在书榻上酣睡,没有叫醒他们。时值盛夏,酷暑难耐,便脱去官服,袒胸露腹,摘下官帽,扇风纳凉。许久还不见师生们醒来,便拿起讲台上的止语木,“啪啪啪”,猛拍桌子,吓得酣睡中的先生、童生惊醒,不知所措,失声尖叫。当时正直赐赠六品、儒林郎龚宜治主讲紫云书院,他起身与知府李拔理论。
  李拔训斥龚宜治道:“你身为书院主讲,不潜心修学授业,而与童生一道学堂酣睡,如此怠于授业,误人子弟,该当何罪?”
  龚宜治反驳道:“夏日时长、当午酷热,伏案小憩、提振精神、身心愉悦,利于记忆,何罪之有?相反,你可知自己罪否?”。
  李拔问:“吾有何罪?”
  龚宜治正色道:“你有三宗罪,其一,顶戴花翎为皇上所赐,权利之证,威仪之至,身为官员,竟将顶戴花翎当蒲扇,视皇上恩威为何物?这是欺君。其二,庶民坦胸露乳,尚为不雅,你功名在身,当众脱衣,坦胸露乳于书院学堂,斯文何在?其三,无故于学宫拍木惊堂,震响如雷,惊吓老者,吓哭童生,无故扰民,或是藐视孔圣、朱子乎?”
  李拔自有丞相之腹,也不生气,微笑着向龚宜治施礼致歉。他见龚宜治才思敏捷、博学广识,深谙律法,精通朱子理学,便说道:“此来,一是验证渔溪坊间‘家藏律法、户有诗书’传闻虚实;二是听闻先生治学有方、桃李芬芳,门下奇才济济,对邑内民意社情了然于胸,为求邑治之法,谋民生之道,故而前来请教先生。适才所为只在试探,甚为不敬,望海涵。”
这一天,两人促膝长谈,不知不觉已是暮色降临。李拔留宿紫云寺,并于月夜欣然提笔,题诗一绝。随后,龚宜治请人将李拔诗句镌刻在书院门前巨石之上。
  最有意思的是从紫云书院走出来的学子中,多以思维活跃、熟知典法、华词丽藻、笔锋犀利见长,其中的好些人善于撰写诉状,帮助诉者赢得官司,也赢得了“寿宁好南阳”之誉。
  乾隆年间,南阳村琴山有一生员,常年隐居紫云山潜心修学,因生性正义,精通律法,常为乡邻打抱不平,为弱者仗义发声,倍受人们尊敬,被尊称为“琴山伯”。犀溪一富户养了一只灰鹤,这在当时可是非常稀罕的宠物。为了显摆,主人在灰鹤脖子上挂了个牌子,上写灰鹤主人姓名等字样,放任灰鹤在村中自由行走。一日,灰鹤在村中路上蹒跚起舞正兴,一只黄狗视灰鹤以为怪物,扑上去撕咬,灰鹤一命呜呼。鹤主人仗势将黄狗主人扭送官府,官府偏袒,将黄狗主人羁押收监。黄狗主人家眷到紫云寺请教琴山伯化解官司,琴山伯摊开纸张,提笔信手写上:“鹤身挂牌,狗不识字;禽兽相争,与人何涉?”仅十六个字辩词,交予黄狗主家人,吩咐开堂审理之日,呈上知县大人。开堂之时,知县看过辩词,思索良久,便以琴山伯十六字辩词作判词,训斥鹤主人,当堂释放了黄狗主人。
  清咸丰六年(1856),龚灵翼主持紫云书院。这龚灵翼是清道光己酉科(1849)拔贡,精通典律。是年隆冬,一名浙江庆元籍老者来到紫云书院求助,说是他的儿子和村里三人,帮人做挑夫苦力,常年往返庆元山区和寿宁斜滩渡口。前几日,年关将近,挑夫们昼夜赶路,挑担至高山路段时,因天气骤变,异常寒冷,大风吹灭照明火把,无法赶夜路。挑夫们便寻背风处躲避寒冷,等天亮再启程。凌晨时分,天寒地冻,寒风刺骨,挑夫们实在挨不住,便摸黑找了点干树枝,点燃小火堆取暖。不料一阵狂风吹来,把火堆吹散,引燃路边干草,形成山火,烧毁一地主家榛林(油茶)一片,四人被地主家报官缉捕,知县拟判四挑夫蹲监狱三年,罚银数百两。
  龚灵翼做事认真,与求助老者一同前往查现场察看,详细了解当时天气情况后,答应为老者书写辩状。龚灵翼在辩词中准确描述了当时的天气、地理环境等实情,最后在辩词总结写到:“天寒地冻,烤火救命,狂风骤起,引烧榛林一片”。知县看过龚灵翼辩词并比对四挑夫口供,现场勘验以后认为:四挑夫确属为保命生火取暖,无故意烧山毁林,大风引燃山火为意外,于是,改判:免去牢狱和赔偿,责令四挑夫于次年开春以后,自备榛树苗,重新种植,并负责三年新种榛树春秋两季除草、管护。
  民国九年(1920)四月初八日,国民党寿宁县长徐赞带领兵勇到南阳横征暴敛,纵容兵勇打死打伤村民,南阳人民通过“告状”,用法律武器使县长徐赞被革职查办,这无疑是寿宁“民告官”的先河。
  在民间,还有很多未见于典籍的关于紫云书院走出来的“讼师”以及“南阳先生”的传奇故事。
  相传,有一人在山上砍伐竹子,其中一根竹子滑下山坡,恰好把一路人撞死了。死者家属状告伐竹人,诉状中写的是:滑竹伤人。眼看伐竹人即将被判死刑,其家属找到南阳“讼师”,要求写一份辩诉状。南阳“讼师”问明情况后,当即提笔,一份简短辩诉状一挥而就,核心之处只将诉状中的“滑竹伤人”改成“竹滑伤人”。伐竹人家属迟疑不解,南阳“讼师”解释说,“滑竹”是人为的,“竹滑”是自然灾害。伐竹人家属高高兴兴拿着这份辩诉状就赢得了一场官司。
  传说,清代有一任寿宁知县,还未到任就听说“宁人好讼”,尤其南阳是个辈出名“讼师”的地方。为了一探虚实,好为上任时有个心理准备,知县于上任的前一天,先悄悄来到南阳,住在南阳的外洋垱。第二天,天一亮就带上银两,到了“讼师”家,“讼师”还未起床,只遇上正在做早餐的“讼师”儿媳,说明了来意。“讼师”儿媳叫知县等着。良久后,还不见“讼师”起床,知县有点不耐烦,问道:“先生怎么还没起床?”“讼师”儿媳笑而不答。知县会意,拿出三块银元,重重放在桌子上,马上就听到楼上“讼师”的咳嗽声。又过了许久,知县还不见“讼师”下来,就又往桌子上扔了几块银元,“叮叮当当”响成一片,立即就听到楼上响起“悉悉簌簌”的穿衣声。再过了很久,还是不见“讼师”身影,知县又往桌子上添加银元。就这样,知县把口袋里的银元全都拿出来了,才见“讼师”施施然走了出来。知县忙说,我犯了杀父之罪,请先生写份辨状。“讼师”见了桌上银元,说:“我保你无事。”知县正想说明案情细节,“讼师”却已提笔写道:“妻有貂蝉之貌,父存董卓之心。”知县一见悚然一惊,额头冒汗,忙道:“先生不用写了,银子给你。”站起来就走,也不敢上任,打道返回老家了。还有一个传说,“讼师”写的是“夜色朦胧,父入媳房”。不管哪种说法,在古代交通不便、缺乏侦查手段,大都仅凭一纸诉状断案的情况下,见了南阳写出的这个“杀父”理由,知县不惊才怪。
  除了这些关于“讼师”的传奇故事外,民间还流传着许多关于“南阳先生”的谋地修坟的故事。
  在寿宁甲峰村一个土名叫后兜岗的山上,有一座古墓,甲峰人称其为“南阳夏先生墓”。相传在清初,有一个出自紫云书院的夏姓教书先生,相中了甲峰村后兜岗的一块墓地,但又担心人生地不熟,买不下来,就毛遂自荐,来到甲峰书馆教书,时间久了,渐渐与当地吴族大户称兄道弟,十分要好。一日,夏先生愁眉不展,茶饭不思。吴族大户关切地问是何因?夏先生说:“先父去世多年,只因找不到墓地,至今尚未下葬,今日想起,内心深感不安,一时悲切。”吴族大户说:“这有何难!我村山界广阔,先生如有中意的,尽管扦插(修墓)。”这样,就有了该座古墓。
  同样的故事,在寿宁及其周边的福安、泰顺、景宁、庆元等地不时发生。其中发生在福安汾阳村的故事,更见“南阳先生”的文字智慧。
  同样也是出自紫云书院的南阳龚先生,看中了福安汾阳村后门山上的一块墓地,同样上演了夏先生自荐教书的一系列情节,所不同的是,汾阳村的东家请龚先生代笔写了一份“送地契约”,契约中把相中的那块墓地的所在地点写成“汾阳村对面山的对面山”,东家以为是在村的对面山,不疑有他,把契约送给了龚先生管业。结果可想而知,龚先生在动土开工时,却是汾阳村的后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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